第一章赛事宗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认真落实市领导关于“多开展社区体育活动,组织开展社区足球联赛”指示精神,为市民广泛参与社会足球运动搭建全民健身活动平台,以“全民参与、社区融合、活力北京”为核心,“足球让城市更精彩”为理念打造群众足球品牌赛事。
第二章基本情况
第一条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北京市体育局、各区人民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燕山地区办事处。
承办单位:北京壹扬耕耘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北京市足球运动协会、各区体育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燕山体育运动中心、区足协。
2025年北京市第五届社区杯八人制足球赛,简称:“社区杯”(以下使用简称)是由北京市16个行政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地区选拔出的优秀球队参加的全市高水平的社区足球赛〔“社区”释义:街道、乡镇(含社区)〕。市级成立赛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赛事组委会)。各区需设立赛区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赛区组委会),赛区组委会在各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管理和组织各区赛事工作。
第二条竞赛时间
8-10月进行决赛。
第三条比赛场地
比赛可在天然草坪、人造草坪或混合草坪场地上进行,须符合社区杯八人制足球场技术指南规定(见附件1)。根据赛事情况,由组委会指定比赛场地。
第三章 安保与保险
第四条安保
一、社区杯决赛阶段的安保与保险的相关工作,由赛事组委会统一协调解决。预赛阶段的安保与保险的相关工作,由各赛区组委会统一协调解决。
二、赛事组委会在各赛事相关地点(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赛场区域及周边地区)制定并执行严谨缜密的安保措施,安保措施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相关人员:
(一)所有参赛球员和球队官员;
(二)所有比赛官员和工作人员;
(三)媒体人员;
(四)赞助商及商业合作伙伴;
(五)现场球迷和观众。
第五条保险
一、各参赛球队所有报名人员(球队官员、球员)应自行负责其在北京市第五届社区杯八人制足球赛所有比赛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住院和外科手术等,险种应当为足球比赛相匹配适应的险种)以及财产保险(如有)的投保及理赔费用和工作,有效期须包含赛事时间。
二、赛区、赛事组委会应按照《北京市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指引(2025年版)》中的完善赛事活动保险的要求,在“北京健身汇”微信小程序“安心体育”申请专属账号,使用账号登录并申报活动,为每位参加赛事活动人员免费领取一份保额50万元的猝死险。并要求赛事活动组织者意外伤害保险含球员)比赛的风险应当由并对比赛和赛事工作进行监督、主动购买公众责任险,为参加赛事活动人员投保体育意外伤害保险或要求参加赛事活动人员自行购买体育运动类意外伤害保险。
二、参赛球队和场地方对举办比赛体育场相关联的风险和责任进行投保,此类保险应标明向受伤人员或者受损物品和财产的赔偿。
三、各参赛球队(包括但不限于球员、球队官员等)比赛的风险应当由自身承担,责任自负。
四、赛事组委会决赛阶段为比赛监督、裁判监督、裁判员、运动员等人员购买比赛当日保险(团体意外伤害险、赛事公共责任险)。
第四章 技术规程
第六条 竞赛规则与有关规定
一、社区杯比赛采用八人制。比赛参照国际足球理事会《足球竞赛规则2025/2026》(十一人制)执行。但本次比赛取消越位,中圈开球必须踢向本方半场。
二、执行北京市足协根据国际足联、亚足联或中国足协要求制定的其他相关规定。
三、执行《北京市足球运动协会纪律准则》(2022年3月28日颁布)等相关文件。
四、竞赛分组
男子青年组18-37岁(1988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男子中年组38-55岁(1970年1月1日至1987年12月31日)
女子青年组18-37岁(1988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女子中年组38-55岁(1970年1月1日至1987年12月31日)
有关规定
每场比赛60分钟,上下半场各3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
(二)比赛前,每队可报名首发上场球员8名,替补球员8名,可从中替换6人,最多三次完成(中场休息换人不计次数),被替换下场球员不得重复上场。
(三)比赛中有一方场上球员少于5人,比赛将被中止。在此种情况下,赛事组委会将对产生的后果做出最终决定。
(四)比赛任意球防守距离为7米。
(五)各参赛队须严格遵守组委会各项官方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官方倒计时、领队会、开闭幕式、颁奖仪式等,开闭幕式、颁奖仪式须超过报名半数人员参加,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
(六)决赛阶段如遇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更换球队官员的,须在领队会前向组委会提交政府机关或区体育局出具并盖章的球队官员更换申请,组委会经过审核同意后方可更换。需要更换赛风赛纪监督员的须至少于赛前一天,向组委会提交政府机关或区体育局出具并盖章的球队赛风赛纪监督员更换申请。组委会经过审核同意后方可更换。赛风赛纪监督员只允许管理本区球队,更换赛风赛纪监督员的须满足同一比赛时间段(同一比赛时间段为开球时间前30分钟至比赛结束后30分钟)期间只能管理1支球队。未按程序申请更换,视为无效,将根据本规程第十五条相关规定执行,造成弃权等后果由球队自行承担。
第七条中止比赛
一、如因天气或不可抗力等其他原因,裁判员认为应中止比赛,则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一)比赛将被暂停30分钟,以等待比赛条件恢复后继续进行,除非裁判员认定比赛可以提前重新开始。
(二)比赛被暂停30分钟后,如果裁判员认为再延长一段时间可恢复比赛,则可再延长30分钟。如果第二个30分钟后比赛仍不能恢复,裁判员必须宣布中止该场比赛。
(三)在中止比赛情况下,组委会应在裁判员做出中止比赛决定后24小时内决定比赛中止时的结果是否有效,或在考虑体育精神及组织等因素前提下,决定是否进行补赛或重赛。
(四)不可对本规程此条款提出申诉。
第八条替补席和技术区域
一、只有符合报名要求及资质的球队官员和在本场首发和替补球员名单中的球员有资格进入比赛场地和替补席区域,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二、所有替补席人员必须统一穿着与场上球员和裁判员有明显色差区别的服装装备。
三、主队应使用第四官员席(从四官席面向球场)左侧替补席。
四、球队报名的赛风赛纪监督员比赛时应在替补席就座,管理替补席秩序是赛风赛纪监督员职责之一,本方替补席任何人员违纪,都将可能追究赛风赛纪监督员的管理责任。
五、替补席和技术区域严禁吐痰、吸烟(包括电子烟,须同时遵守体育场有关公共区域禁烟的规定)。
六、每场比赛进行中,替补席只能有1人(球队官员)站立指挥比赛。替补席不可使用三脚架等器材。
七、因红牌、黄牌停赛或受纪律处罚被停赛的球员、球队官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地和替补席。
第九条官方倒计时
一、赛前40分钟,报名参加本场比赛的所有球员及至少1名球队官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或机动车驾驶证原件,港、澳地区人员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护照等证件原件;台湾地区人员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证件原件;外籍人士须提供护照原件。集体进入候场区域,并提交由官员签字符合要求的上场队员名单,经“身份识别系统”核验通过,由资格检查人员逐一核对有效身份证件信息,非本人或不符合条件者不得进入。
二、赛前10分钟,双方参加比赛的球员由执法裁判员再次逐一查验,核对红、黄牌记录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或机动车驾驶证原件,港、澳地区人员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护照等证件原件;台湾地区人员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证件原件;外籍人士须提供护照原件。以上证件必须为原件(非电子版),符合参赛条件后方可参加比赛。
第十条 比赛用球
一、由组委会统一提供五号比赛用球。
二、参赛球队需自行携带训练用球。
第十一条赛制
一、男子青年组和中年组竞赛办法
(一)预赛阶段
1.预赛阶段各区须组织青年组和中年组至少各4支球队参加。若该区各组别有且只有4支球队参加,则按照循环赛制进行比赛;若该区有5到8支(含8支)球队参加,可进行循环赛制或分组循环与交叉淘汰赛制比赛;若该区有9支(含9支)以上球队参加,可自行安排赛制。各区青年组和中年组共36支球队,参加决赛阶段的比赛。
(二)决赛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与交叉淘汰赛制。
1.分组单循环赛:
参加决赛阶段各组别的球队,通过抽签分为A、B、C、D四个小组,A组、B组、C组、D组各5支球队,各小组前两名出线,进入交叉淘汰赛。
2.交叉淘汰赛:
在1/4淘汰赛抽签决定对阵,并决出最终名次,抽签规则如下:
(1)小组第一对阵小组第二;
(2)小组赛同组球队不相遇;
(3)同区球队不相遇。
3.决赛:
三/四名,半决赛失利的两支球队,争夺季军;
一/二名,半决赛获胜的两支球队,争夺冠军。
二、女子青年组和中年组竞赛办法
(一)各区可自行选择报名女子组比赛,队伍数量不限。报名球队直接进入决赛阶段。
(二)报名不足两支球队取消该组别比赛。2支球队采用一场比赛决定名次,3-5支球队采用单循环赛制,6-8支采用分组循环与交叉淘汰赛制,9支及以上由组委会统一安排赛制。
三、决定名次办法
(一)循环赛制和小组赛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交叉淘汰赛、半决赛、决赛常规时间内打平,直接采用(5+1)球点球决胜。
(二)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根据以下条件依次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间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间比赛的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间比赛的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4.积分相等队在同一阶段比赛中总净胜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5.积分相等队在同一阶段比赛中总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6.积分相等队在同一阶段比赛中获得红牌总数少者,名次列前;
7.积分相等队在同一阶段比赛中获得黄牌总数少者,名次列前;
8.如仍相同,以抽签方式决定名次。
在比较以上条款时,如已有球队比较出结果,其余球队将继续比较下一条款。
第五章参赛资格与报名
第十二条 参赛资格
一、男子青年组和中年组
(一)预赛阶段:各赛区组委会自行组织开展,报名参赛球队需以街道、乡镇(含社区)为单位组队参赛。参与人群为街道、乡镇(含社区)居民或驻区单位人员,允许在京港澳台地区及外籍人士参加。
(二)决赛阶段:各区男子青年组和中年组共40支球队。
男子青年组和中年组具体获得决赛资格情况如下:
1.本届社区杯预赛阶段各区青年组冠军18支球队和中年组冠军18支球队,共36支球队;
2.第四届社区杯青年组冠军(东城区),该区本届社区杯青年组预赛阶段亚军球队;第四届社区杯中年组冠军(西城区),该区本届社区杯中年组预赛阶段亚军球队,共2支球队;
3.本届社区杯青年组(不含已增加预赛阶段亚军球队名额的东城区),预赛阶段完赛球队数量最多区,该区本届社区杯青年组预赛阶段亚军球队;本届社区杯中年组(不含已增加预赛阶段亚军球队名额的西城区),预赛阶段完赛球队数量最多区,该区本届社区杯中年组预赛阶段亚军球队,共2支球队,如完赛球队数量相同,根据以下条件依次排列:
(1)第四届社区杯决赛阶段该组别受违规违纪处罚数量少的区;
(2)第四届社区杯决赛阶段该组别红牌少的区;
(3)第四届社区杯决赛阶段该组别黄牌少的区;
(4)第四届社区杯决赛阶段该组别名次靠前(如小组未出线参考本规程第十一条赛制中第三项第(二)款决定名次办法排序)的区;
在比较以上条款时,如已有区比较出结果,其余区将继续比较下一条款。
女子青年组和中年组
各区报名球队直接进入决赛阶段。
第十三条 报名要求
一、预赛阶段
(一)报名球队和球员必须通过赛事组委会指定社区杯报名系统http://baiduicup.com/进入指定网站在电脑端完成赛事报名。
(二)参赛球队需以街道、乡镇(含社区)为单位组队参赛。参与人群为该街道、乡镇(含社区)居民或驻区单位人员、在京港澳台地区及外籍人士。
(三)球队报名时间:2025年5月10日9:00至22日17:00。咨询电话:010-63049707;16601215714。咨询时间:5月10至22日工作日9:00-17:00。以街道、乡镇(含社区)为单位报名,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名表(见附件2)并加盖街道、乡镇(含社区)和各区体育局、办事处公章。
(四)球队报名名称应为“区名+街道、乡镇(含社区)名”,需使用15个字之内的官方全称或简称。且在赛事内只能以一支球队名称参赛,任何原因不得更改球队名称。
(五)各球队须按要求提交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报名表盖章版;2.2025年北京市第五届社区杯八人制足球赛球队参赛责任书(附件3);3.2025年北京市第五届社区杯八人制足球赛个人参赛志愿书(附件4);4.体检证明;5.保险复印件等,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套。赛事及赛区组委会审核通过后完成报名。
(六)凡符合参赛资格的各代表队可报名球员10至24人,球队官员4人(赛风赛纪监督员1人,领队1人,教练员1人,队务1人)。赛风赛纪监督员承担监督职责,需由各区政府机关或体育局在职人员担任,比赛时必须到场。领队对球队负有管理责任,其手机号码将作为主要联系方式。球队官员不可由球员兼任,球队官员职务不可兼任。
(七)男子青年组、男子中年组同一球队中的所有球员(不含港澳台、外籍球员),本人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或学校所在地应在报名球队所在的同一行政区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或燕山地区内。
1.以户籍所在地报名的,提交户口本或身份证。
2.以长期居住地报名的,提交居住证或本人房产证。
3.以单位所在地报名的,提交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2025年1至3月连续3个月的缴纳证明)。
4.以学校所在地报名的,提交学籍证明。如所在学校有多校区,需加盖所在学校(校区)公章的证明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须显示球员本人于2025年3月31日之前所生活或工作或学习的地方与所代表球队所在行政区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或燕山地区一致。
(八)男子青年组、男子中年组报名球员根据中国足协注册系统和查询记录,现役职业球员和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中超、中甲、中乙、五超等国内俱乐部注册过的职业球员,不能报名参赛;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职业球员最多报名2人,符合报名条件的外籍球员最多报名1人(符合报名条件的外籍退役职业球员,同时占退役职业球员和外籍球员各1个名额)。
(九)女子青年组报名球员根据中国足协注册系统和查询记录,现役职业球员和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女超等国内俱乐部注册过的职业球员,不能报名参赛;符合报名条件的外籍球员最多报名1人。女子中年组报名不受职业球员经历限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籍球员最多报名1人。
二、决赛阶段
球队须按要求提交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提交报名表盖章版(须与社区杯报名系统信息一致);2.预赛秩序册;3.预赛成绩公告;4.体检证明;5.保险复印件等,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套。赛事组委会审核通过后完成报名参赛。
女子组无需提供预赛秩序册、预赛成绩公告。
三、报名需提交以下信息:
(一)球队报名者须是球队官员,填写球队名称、球队联系电话或者球队官员手机号,必须正确填写球员及球队有关信息;
(二)参赛人员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港、澳地区人员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护照等证件原件;台湾地区人员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证件原件;外籍人士须提供护照原件;男子青年组、男子中年组须提供户口本或居住证或房产证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学籍证明等材料。
(三)请填写参赛人员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居住证号码、护照号码;在报名时要确定比赛号码并不得更改;
(四)请参赛人员确认在中国足协信息化平台系统真实注册记录情况,在本届比赛报名系统中须勾选退役职业球员或业余球员或无注册记录选项;
(五)需上传材料:1.所有人员须上传白底近半年内免冠电子证件照(2MB以下,JPG或PNG格式);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包括但不限于住院和外科手术等,险种应当为足球比赛相匹配适应的险种);3.2025年北京市第五届社区杯八人制足球赛球队参赛责任书(加盖责任单位公章);4.2025年北京市第五届社区杯八人制足球赛个人参赛志愿书(手写签字);5.男子青年组、男子中年组,证明所在的行政区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或燕山地区的材料(户口本或居住证或房产证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学籍证明等)。
四、整队资料填写完毕后再统一提交审核,审核合格后不得更改。
五、球员报名信息一经提交全部赛事期间不得修改。
六、报名球员(球队官员)在本赛事期间,仅能代表一支球队参赛。
七、赛事组委会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办公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先农坛体育场2号楼202室
联系人及电话:李申,010-63049707,16601215714
第十四条 资格审查
参赛球员资格审查由各赛区组委会负责,赛事组委会负责监督。审核通过后赛事组委会将对所有参赛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因资格问题被取消报名的球员,该球队不允许替换或补报其他球员。若出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况,一经核实取消球队成绩和比赛资格,并通报批评球队所属街道、乡镇(含社区),其他球队名次递补。(预赛阶段如需递补名次,须在决赛阶段抽签分组前完成)
第十五条资格问题、弃权和罢赛
一、出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资格问题属于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核实,立即取消球队比赛资格,并扣除纪律保证金。出现资格问题球队全部比赛比分均计对方3:0获胜(无论比赛是否已经进行)。
二、处在停赛期或正在诉讼过程中等尚未被允许参赛的球员,参加了比赛,该队此场比赛按弃权处理。
三、超过比赛开球时间5分钟,参赛球队有以下情况,视为本场比赛弃权。
(一)到场球员少于5人。
(二)球队赛风赛纪监督员未到场。到场但未带证件原件视为未到场。
(三)未携带款式统一的深、浅两套比赛服,包括深、浅两套球袜,导致不具备开球条件。
(四)其他造成不具备开球条件等情况。
五、弃权的处理
一方球队比赛弃权,另一方球队以3:0获胜,弃权一场比赛取消该队全部比赛成绩,所有比赛比分均计对方3:0获胜(无论比赛是否已经进行)。未进入淘汰赛的球队不予递补。
六、罢赛行为:
(一)并非因组委会认可的不可抗拒原因,且未获得批准,未参加赛程规定的比赛。
(二)拒绝参加补赛或改期的比赛。
(三)拒绝按照裁判员要求在5分钟内恢复中断的比赛或者在比赛结束前擅自离开比赛场地。
(四)未经组委会同意,中途擅自退出赛事。
七、罢赛的处理
罢赛的球队立即取消球队比赛资格。小组赛阶段,罢赛球队比分均计对方3:0获胜(无论比赛是否已经进行)。淘汰赛阶段,取消罢赛球队比赛成绩和名次,其他球队名次不予递补。未进入淘汰赛的球队不予递补。
八、如参赛队因为自身原因无法参赛,应至少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报告组委会。
九、出现资格问题、罢赛等被取消比赛资格的球队,如发生在赛事开始前,则该球队所有比赛取消,不作记录。
十、纪律委员会有权根据《北京市足球运动协会纪律准则》(2022年3月28日颁布)对上述弃权、罢赛等行为进行纪律处罚。
第六章比赛装备
第十六条比赛装备
一、参赛球队必须自备款式统一的深、浅两套比赛服装,包括深浅两套球袜,守门员服装颜色原则须与球员比赛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分。并指定1套为主场比赛服,1套为客场比赛服。
二、比赛双方球队必须在比赛日携带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到达比赛场地。如因球队自身原因未按照上述要求携带两套比赛服装到达比赛场地,导致不具备开球条件,即判该队弃权比赛。
三、比赛双方球队必须穿着颜色差异明显的比赛服,并经裁判员认可。如裁判员或比赛监督认为参赛双方比赛服颜色可能引起混淆或不适合电视转播,将有权要求更改比赛服颜色。主队应穿首选比赛服(不应混穿),客队避开主队比赛服颜色选择比赛服,如有必要,经比赛监督和裁判员认可后,可将本队两套比赛服混穿。两队确定比赛服装颜色后,裁判员会根据两队比赛服装颜色选择裁判服装颜色,比赛监督对比赛服装有最终决定权。所有参赛球队必须自备颜色、款式统一的深、浅两套比赛服装,包括深浅两套球袜,守门员服装必须区别于队员服装颜色。服装号码必须与报名单相符。穿着分队服、号坎、贴号、无号、重号者禁止上场比赛。报名时不允许出现0号。守门员可在比赛服上套穿分队服。
四、比赛服号码颜色应与比赛服颜色显著不同(浅色号码在深色服装上或相反);对于有条纹颜色搭配的比赛服,为保证视觉效果,应在比赛服保留一块纯色位置供印制号码。
五、比赛时球员护踝和脚踝绷带必须与袜子同色或透明。
六、比赛服装号码必须与报名时提交的号码相符,报名号码为1至99号,确保号码唯一、清晰,如无号、0号、重号、手写及胶布临时贴号等均不得上场比赛。
七、上场球员必须穿着足球鞋(金属钉除外)并佩戴护腿板,不得佩戴眼镜(足球项目运动眼镜除外)。
八、队长须佩戴袖标。
九、由参赛队自备分队服。组委会原则上不提供分队服。
十、比赛服印制内容不能出现有悖国家法律或规定的文字和标识,及组委会不予认可的内容等。同时须符合《广告法》关于广告发布的规定。
第七章纪律处罚和程序
第十七条兴奋剂
严禁使用兴奋剂,一经发现将依照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红、黄牌停赛
一、同一名球员(球队官员)累计2张黄牌,则顺延停赛1场,停赛后该球员(球队官员)黄牌数不再累计。
二、一场比赛,同一名球员(球队官员)被出示累计2张黄牌,将被红牌罚下,并顺延停赛1场,停赛后该球员(球队官员)红黄牌数不再累计。
三、一场比赛,球员(球队官员)被出示1张黄牌,而后该球员被直接出示红牌罚下,顺延停赛1场,黄牌继续累计。
四、球员(球队官员)被直接出示红牌后必须立即离开比赛场地,不得回到球队替补席。
五、同一名球员(球队官员)第一次被出示红牌,自动停赛1场;第二次被出示红牌,处停赛2场;第三次被出示红牌,处停赛4场,以此类推,加倍停赛。
六、轮空均不计入停赛轮次;如有补赛或比赛场次日期调整,停赛按时间顺序执行。
七、每得一张黄牌处扣除纪律保证金100元,每得一张红牌处罚金扣除纪律保证金300元;如同一运动员(球队官员)在同一场比赛中获得两张黄牌,则按照红牌扣除纪律保证金罚款。
八、预赛阶段红、黄牌不带入决赛阶段,但不包括受纪律处罚未执行完的人员。决赛阶段的红、黄牌始终累计。
第十九条纪律保证金
一、决赛阶段参赛球队必须交纳纪律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现金),在全部比赛结束扣除违规违纪罚款和红黄牌罚款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二、扣除的纪律保证金将交北京市体育基金会并开具北京市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第二十条纪律处罚
一、违规违纪行为和事件,由北京市足协纪律委员会根据比赛监督、裁判监督、裁判员的报告或其它视频材料等进行处理。
二、如果组委会认为存在违规行为,则有权在无比赛监督、裁判监督、裁判员报告时启动调查程序。
第二十一条 抗议
一、由裁判员根据比赛相关事实做出的场上判罚为最终判罚,对此不得提出抗议。
二、比赛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和事件,由纪律委员会负责处理,并发布处理结果。球队提出抗议应该在比赛结束后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和视频资料提交给当场比赛的比赛监督,并同时提交抗议费现金2000元,抗议一经受理,抗议费概不退还。抗议费将交北京市体育基金会并开具北京市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三、如果向赛事组委会提出没有事实依据的或者不负责任的抗议,纪律委员会将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四、如对纪律委员会处罚决定有异议,可在处罚决定公布之日起七日内向纠纷解决委员会提出申诉,并同时提交申诉费现金5000元,申诉一经受理,申诉费概不退还。申诉费将交北京市足球运动协会并开具北京市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五、如对纠纷解决委员会裁决结果仍有异议,可于收到纠纷解决委员会裁决结果21日内向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第八章运营与管理
第二十二条比赛监督
决赛阶段比赛监督由组委会统一选派,代表组委会按规定指导、协调、监督赛事工作,并对比赛和赛事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评定,向组委会负责。
第二十三条裁判监督和裁判员
决赛阶段裁判监督、裁判员,由组委会进行选派。
第二十四条奖项
一、各组别前三名的球队、球员分别颁发奖杯和奖牌。
二、赛事组委会设立以下奖项并分别给予奖励:
(一)最佳射手:决赛阶段各组别进球总数最多队员进球总数最多队员;
(二)优秀裁判员:由裁判员委员会评选决赛阶段12名优秀裁判员;
(三)精神文明奖:精神文明积分最高的球队获奖(红黄牌减分,每张黄牌减1分,每张红牌减3分,在同一场比赛中获得两张黄牌,则按照红牌计算)。
(四)最佳赛区:承办决赛阶段比赛的优秀赛区(场地);
(五)优秀组织:预赛阶段各区组织男子青年组和中年组多于4支球队12场比赛的区,组织女子青年组和中年组队伍数量最多的区。且无违规违纪处罚的代表队所在区。
三、赛事组委会若对球队做出取消名次的处罚,其他球队名次不递补。
四、受到纪律处罚的个人及所在团队不参与奖项评选。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赛事版权
北京市足球运动协会是整个社区杯进行期间唯一且具有排他性的所有知识产权的所有者,包括但不局限当前和未来北京市足球运动协会和社区杯的名称、标识、商标、技术报告、出版物、奖牌和奖杯等的使用权利。以上提及的任何权利的使用都应该事先获得主办方的书面同意书,而且必须遵照说明和指导采取正确的使用方法。
第二十六条本规程解释权、修改权、补充权归组委会所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